日前,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值勤人員在法院門口對進入人員進行正常安全檢查時,發現一當事人神色可疑,便立即對此人進行詳細檢查,并從當事人隨身攜帶的包內查獲一瓶農藥,成功排除了一起安全隱患。
上午8點40分,法警朱羅寶在進行正常安全檢查時,一名神色慌張的中年婦女引起了他的注意。隨后開始安檢,安檢機上顯示這名婦女隨身攜帶的物品基本正常,但是一瓶看似礦泉水的物品引起了法警的注意,檢查下來是劇毒農藥。在弄清事情原委后,法警果斷對這瓶農藥進行了沒收登記,并對當事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據了解,為防止一些突發事件,市人民法院從進門安檢到區域巡查等各方面實施了管理措施,對進入人員隨身攜帶包袋一律開包檢查,隨身攜帶的飲用水一律不允許帶入法院。此外,每天安排干警在審判區域和辦公區域進行巡查,預防各類突發事件,維護審判執行工作秩序和當事人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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