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民反映強烈的大客車違停現象,市交巡警大隊聯合城管部門對城區違規停放大貨車進行專項整治。
7月25日上午,記者在瑞豐家園南路看到,執法人員來到一些違停的大貨車附近尋找車主,勸導他們將車開走,執法人員還通過電話聯系的方式通知相關車主開走違停車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不得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停放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