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橋法庭法官程志偉跟自己有個約定:兩年內成為民事審判業務骨干。這對于退伍回來的門外漢來說,是個很難企及的高度。然而,他做到了。更難能可貴的是,從業務骨干到辦案能手,他只用了短短五年時間。他坦然說:這得益于他的工作日志。
2009年7月22日,29歲的程志偉穿上法袍,開始了他的法官生涯。在黃橋法庭內,以見習代理審判員的身份,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案件。程志偉庭審結束后的工作日志,有對自己工作不足的反思,也有作為一名法官的頓悟。而這之后,他記工作日志的習慣就一直保留了下來。
1996年退伍后,程志偉進入法院當上了法警,工作之余,他自我加壓,主動參加大專、本科學歷教育,并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2009年,被法院充實到審判一線工作,五年間,審結各類案件1800多件,涉及基層法庭的37個案型,各項指標在全院系統名列前茅。
他在工作日記中寫到:“辦理案件時,不圖痛快裁決,但求圓滿化解糾紛-----在是非曲直面前,我不應感情用事,不畏權勢,不受利益誘惑,應有剛正不阿之氣。”程志偉是這么寫的,也是這么做的。去年,他在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時,黃橋本地人陶某財大氣粗,這讓原告江西姑娘小劉有點忐忑,甚至擔心一個小鎮上的法庭難有真正的“公正”。但是結局讓小劉深為信服。
基層法庭的法官人少案多,程志偉平均每年審結的案件都在300件以上,面對如此大的工作壓力,他說,和家人在一起的時候,是最好的放松方式。
【編后】一本本工作日記,是程志偉干一行、愛一行、鉆一行、精一行的心路歷程。程志偉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默默奉獻,不僅維護了黃橋老區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而且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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