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常志飛)市人民法院切實將群眾路線與審判執行工作有機結合,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進一步強化群眾立場和群眾觀點,不斷創新工作方法,積極探索與群眾溝通、與群眾交心的有效新做法,不斷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從而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與支持,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說群眾聽得懂的話。市法院在嚴格執行庭審工作制度、程序、規則的基礎上,注意將法言法語和鄉言鄉語有機結合,在庭前準備階段以拉家常的方式與當事人溝通;在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時,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引導當事人;在庭審結束后,用親和的語氣答疑解惑、釋明法律。把法律條文釋透、把道理講清辯明,使案件當事人易于接受,心悅誠服。
開群眾看得見的庭。近年來,基層法庭在辦案過程中普遍遇到兩難:一是找人難,不管是送達文書還是了解案情或者執行,經常驅車幾十公里還找不到人;二是進院難,不是法院門難進,而是部分當事人行動不便或是交通不便,不能及時到庭,從而導致案子得不到及時處理,容易激化矛盾。對此,該院將巡回開庭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來抓,到田間地頭、到當事人床邊,以促膝談心的方式把糾紛就地解決,在群眾的家門口化解矛盾。為進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該院還提前一周將開庭公告通過電子大屏幕和法院網站向全社會公布,公民只需憑有效身份證件就可旁聽任何一個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
辦群眾能參與的案。組織實施“執行作風”專項整治活動,通過公開執行措施、公開執行方法、公開執行畫面等途徑,把執行工作全方位的展現于人民群眾的面前,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凌晨行動”,實地檢驗執行法官的工作作風,以群眾“能參與”的方式辦理執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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