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啟動單獨二孩政策立法 高速公路條例再修改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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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上午,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在南京開幕。會議聽取了關于《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等多項法規的說明,并進行審議。
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有關決議,要求各地及時修改地方性法規或者作出規定,依法啟動實施“單獨二孩”政策。為此,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對《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修改,目的是從立法層面上保證中央相關改革措施的落實,促進我省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受省政府委托,省人口計生委副主任何小鵬就條例修正案(草案)作了說明。
會議還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劉克希、孫如林分別作的關于《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草案)》、《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兩個法規草案初審后,省人大法制委書面征求了部分省人大代表、立法咨詢專家的意見,通過在網上全文公布草案征求了社會公眾的意見,并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在此基礎上對草案內容作了進一步修改。
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再修改
車輛排隊超200米不放行可罰10萬
昨天,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進行了審議。根據此前的修訂草案,在前期充分調研和聽取民意的基礎上,省人大常委會對其中幾項群眾關心的內容又提出了修改意見。其中特別強調了對于200米免費放行的遵守,今后若高速公路管理單位再不執行此項規定將面臨最高10萬元的罰款。
每逢節假日,經常會出現高速公路收費站前排長隊的現象。過去,江蘇雖然出臺了排隊超200米免費放行的規定,但在執行的時候經常會遭遇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的刻意拖延,甚至寧愿加開臨時收費站也不愿免費放行的現象。對此,委員們建議,為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落實200米免費放行規定,對于不采取免費放行措施的,增加處罰條款:“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由于200米免費放行僅是江蘇省的政策,為了明確管理主體,委員們還建議在條例中加入:“因外省實施超限運輸檢查、交通管制造成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出口擁擠、堵塞的,不適用免費放行規定。”
此外,在審議中委員們還建議“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對實施清障救援時,應當將車輛拖至當事人商定的地點;協商不成的,應當從最近的出口處將車輛脫離高速公路”;對高速公路服務區商品和服務進行明碼標價,且價格不得明顯高于本地區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對高速公路沿線的廣告,委員們建議應當加強審批和監管。
禁用人名、企業名命名地名
地鐵站冠名不能“喧賓奪主”
昨天,《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再次提交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若該草案通過,把企業名用作地名,商家不設門牌號碼等行為將被禁止。
企業名、人名不能作地名
對于南京人來說,河西的雨潤大街、夢都大街等地名都不會感到陌生。而今后,這樣的地名將不再被允許。草案修改稿中規定“禁止使用當代人名、國家領導人名字、外國人名、外國地名和外文音譯詞命名地名,禁止使用企業名、商標名、產品名命名地名。”
“以后如果廠子搬了,名字是不是也要跟著改呢。”昨天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克希在接受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經過修改后的草案不僅明確違法內容,還對處罰內容作出嚴格規定。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由地名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地鐵站冠名不能“喧賓奪主”
在對于此次草案的修改建議中,很多委員也把關注點放在了地鐵、公交等站名的設置上,建議站名的設置要首先突出地理位置信息。 “現在的1號線好多站都被冠名了,諸如‘農業銀行鼓樓站’。我家就住在鼓樓,坐這么多年的地鐵,我都不知道這個農業銀行到底在哪。”劉克希說,這樣的例子其實還有不少。
委員們建議鐵路站、長途汽車站、軌道交通站等應采用當地標準地名命名;與當地標準地名并用其他名稱的,其他名稱應當置于當地標準地名之后。而公共汽車站站名,一般應當使用當地標準地名命名;當地標準地名不足以明確指示該站地理位置信息的,可以使用風景名勝區、標志性建筑物或者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其他名稱命名。違反相關規定,將由專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看不到門牌號也將被罰
市民如果在街頭,特別是商業中心區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幾乎很少能看到路邊店家的門牌號碼。“我們現在要求,新單位必須要設門牌號,老單位拿掉的,必須補設,不然就處罰。”劉克希說。在此次審議中,委員也建議對原草案進行修改,具體內容為:“新建住宅區、城鎮道路等以及門樓牌號等地名標志應當在交付使用前設置完成。如臨街建筑、新建住宅區未設置或者未補設門樓牌號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地名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或者所有權人責令改正,并處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現存違規地名將不會追溯
采訪中,劉克希也向晨報記者表示,由于法律法規的不可追溯性,所以新條例實施后不會溯及已有的地名。已經存在地名將不會被強制改名。此外,新規提出,要增加規定建立歷史地名檔案制度和增加規定歷史地名保護名錄制度。對于實體消亡的歷史地名還會考慮就近命名等方法加以保護。
來源:中國江蘇網
責任編輯:陳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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