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得急難方舒心——“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張鵬助解群眾難題目擊
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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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虧了你主持正義、幫忙索賠醫療費,我們全家才過好了這個特殊的年!”2月13日下午4時10分,廣陵鎮廣陵居委會4組,農民戴天林緊握住市法院曲霞法庭副庭長張鵬的手激動地說道。簡單的拜年問候后,張鵬遞上工程承包小老板張某轉交的部分賠償款3000元。
這一幕背后的故事既令人心酸,又讓人感動。戴天林今年65歲,家庭經濟較困難,2012年他在張某承包的工程施工過程中,受傷致多處骨折,后花去醫療費近5萬元。去年6月,戴天林訴至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張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多萬元。接手案件后,張鵬多次找張某做思想工作,通過法、情、理相融,使其同意賠償,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約定:以8.5萬元結清,扣除此前被告張某支付的4萬元醫療費,余款4.5萬元于今年1月30日前給付。但是,張某未如約按期支付余款,而戴天林因康復冶療,急需用錢。無奈之下,今年1月30日(2013年農歷大年除夕)上午9時多,戴天林到曲霞法庭求助。
“申請執行,年前肯定拿不到余款;不處理,戴天林就要到張某家中鬧事,不讓過好年!”面對兩難,張鵬首先安慰戴天林:“老戴,別著急,法院的調解不是‘白條子’。你若過不好這個年,我心里也不會舒坦。”說完這話,張鵬便立即電話聯系被告張某,并一同前往張某住處。沒想到,張某道出一肚子苦水:當年承包工程嚴重虧損,家中確實沒錢,而要債的人絡繹不絕。面對僵局,張鵬“劍走偏鋒”,迂回化解,直問張某有無到期債權。當得知張某有一筆3.5萬元的到期債權后,張鵬又趕緊和原、被告一起前往尋找該債務人。
找到該債務人時,已是大年除夕上午11時30多分。經過張鵬的明法律、曉情理,戴天林很快就拿到了3.5萬元;余款1萬元,張某承諾于今年6月30日前給付。當忙完這些、回到庭上時,已近下午1時,張鵬這才感到強烈的饑餓感,而窗外已傳來陣陣鞭炮聲。
“剩下的錢,到時張某不給,你還找我。”2月13日下午4時20多分,張鵬道別戴天林后,又順道前往廣陵鎮大有村,回訪看望了交通事故受害者馬紅美。
馬紅美系一名殘疾人,家庭經濟原本十分困難,去年年初遭遇交通事故受傷后,行動相當不便,至今仍拄著雙拐行走。去年8月,她將肇事者和某保險公司起訴至市人民法院,要求賠償相關損失。接手案件后,張鵬主動聯系該保險公司,經反復做思想工作,最終調解結案,但保險公司未按約定時間給付賠償款。今年元旦后,張鵬為減少馬紅美來回奔波的不便,主動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經多次督促,終使保險公司于今年1月20日(2013年農歷臘月二十)給付賠償款。期間,得知馬紅美尚欠醫院醫療費2.4萬元后,張鵬又抽空到醫院進行溝通協調,促使醫院減免醫療費2000元。
“你已幫了我不少忙,我感激還來不及;這錢,我不能要!”面對臨別前張鵬送上的200元慰問金,馬紅美推卻著。“這錢僅是一點心意,你要養好身體,調適好心情,保持樂觀的態度,生活會逐漸變好!”說完,張鵬又將錢塞給了馬紅美,邁步、揮手、上車……
至今,張鵬已扎根農村、從事審判工作18年多,2007年被表彰為“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2013年榮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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