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可拒絕任何違法收費攤派行為
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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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網站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修改)》,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建議。根據該修改稿的內容規定,國家保護中小企業及其出資人的合法投資,及因投資取得的合法收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中小企業財產及其合法收益。任何單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中小企業收費和罰款,不得向中小企業攤派財物。中小企業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有權拒絕和有權舉報、控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護其依法參與公平競爭與公平交易的權利,不得歧視,不得附加不平等的交易條件。 而同時,中小企業必須遵守國家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社會保障、資源環保、質量、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管理,不得侵害職工合法權益,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陳秀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