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施行前受理案件5月起開計審理期限
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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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舊法銜接階段的法律適用問題、審限等問題,《商標評審規則(征求意見稿)》也區分不同情況,予以了明確。 征求意見稿在附則中擬規定,對于當事人不服商標局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作出的駁回商標注冊申請決定或異議裁定向商評委申請復審,商評委于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后審理的案件,除異議復審案件的主體資格問題外,其余程序問題和實體問題適用新法;對于商評委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受理、在其施行后審理的無效宣告、無效宣告復審和撤銷復審案件,程序問題適用新法,實體問題適用舊法。 對于在新法施行前受理的商標評審案件,應自2014年5月1日起開始計算審理期限。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陳秀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