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假證“靈活”使用 一時“疏忽”代價慘痛
(記者 張宏偉 通訊員 振清 坤玉)駕車上高速后持假證,駛下高速后使用真證。為避免實習期內獨自駕車上高速公路被交警查處,四川一男子托人偽造駕駛證副頁后“靈活”使用,當駛入我市境內后因一時“疏忽”,讓他付出慘重的代價。 該男子姓劉,今年28歲,家住四川省蓬安縣。1月16日上午10點多,劉某駕駛一輛懸掛無錫車牌的輕型廂式貨車,由西向東駛入黃橋鎮鎮區。執勤的徐警官和同事發現該車后,將其攔下進行例行檢查。徐警官發現,劉某出示的駕駛證正頁和副頁的紙張和字體有明顯不同。見交警看的仔細,劉某急忙從兜里又掏出一張駕駛證副頁,并解釋說剛才拿錯了。徐警官比對后發現,劉某出示的駕駛證正頁是真的,后出示的駕駛證副頁為原件,而開始出示的駕駛證副頁涉嫌偽造。 經審查了解到,2011年8月劉某初次申領了駕駛證,當時準駕車型為摩托車,后經考試準駕車型增加了大貨車。實習期至2014年4月23日,駕駛證副頁上有相關記錄。知道實習期間獨自駕車上高速會被查處,去年11月,劉某特意托人偽造了駕駛證副頁。 劉某交代,他會“靈活”使用偽造的駕駛證副頁,以應付沿途交警的檢查。每次上高速公路他會持假證,因為假證上沒有記載實習期,一駛下高速他就換持真證。當天他駕車由無錫出發送貨去黃橋,下高速時一時“疏忽”忘記調換,結果被交警逮個正著。 交警介紹,劉某的行為屬于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被處拘留3日、罰款3000元和駕駛證計12分。由于在實習期內駕駛證一次性計滿12分,劉某的駕駛證也被注銷。 【相關鏈接】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在增加準駕車型后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