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行政訴訟法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為了解決行政案件審理難問題,減少地方政府對行政審判的干預,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高級人民法院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草案還規定:“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