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審議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時建議 實施嚴格生態紅線管理制度
前不久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再次審議了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一些常委委員建議,應在環保法中規定嚴格的生態紅線管理制度。 從保護生態安全的視角立法 “環保法修訂草案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基本法的特點體現得不夠明顯。”李路委員說,借此次修改時機,將這部法律定位為環境領域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已經成為各方面基本的共識。然而,修訂草案卻像一部服務經濟發展的污染控制法。建議加強立法的前瞻性,從保護生態安全的視角出發,全面審視環境保護和經濟建設的關系,劃定經濟建設的生態紅線。 黃獻中委員也認為,從當前我國環境保護的現狀看,尤其是在城市建設上,劃定嚴格的生態保護紅線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迫切的。 “我們現在城市建設有規劃,但是規劃還有不完善的地方,另外,一些地方規劃也沒能嚴格執行。”黃獻中說,在城市發展建設中,有法不依、有規不守的情況還經常發生。沒有嚴格的要求,不設立嚴肅、嚴格的生態紅線,治理污染是很難的。 須制定最為嚴格的管控措施 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委員說,生態紅線對于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要求,生態紅線劃定的主體對象是重要生態功能區,陸地和海洋生態環境敏感區、脆弱區等。上述區域是維系國家生態安全和長久發展的關鍵性自然生態保護空間。 艾斯海提·克里木拜認為,根據生態紅線的定義和功能,應將其內涵界定為三個方面:一是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的底線;二是人居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生態保障線;三是重要物種資源與生態系統生存與發展的最小面積。因此,生態紅線一旦劃定須實行嚴格保護與監管,維持其性質不變、功能不降、面積不減的屬性特征。嚴守生態紅線必須要把紅線落到實處,劃定一定數量的面積,明確其空間邊界,制定最為嚴格的管控措施,實施長期保護。據了解,國家環境保護部對生態紅線相關工作非常重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委員、鄧昌友委員建議,在修訂草案中增加規定: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調查,在重要生態功能區,陸地和海洋生態環境敏感區、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紅線,制定并實施有利于生態保護的生態紅線管理制度。 加大觸動紅線行為處罰力度 前不久,黃獻中隨全國人大代表團出訪歐洲,重點考察了很多項目,其中有兩個地方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一是羅馬市政大廳周圍的歷史遺跡,雖然都是廢墟,但管理非常嚴格。 “那一片一片的遺跡和廢墟,是對歷史的回顧、思考,也是對后人的教育。”黃獻中說。 另一個給黃獻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比利時的廢棄電器回收處理工廠。“看了之后很感慨,他們的技術很高超,可以從廢棄電器中提煉出20多種貴重金屬,真是化腐朽為神奇。”黃獻中回憶說,一塊12.5公斤的金磚,就是從5萬個廢棄的手機中提煉出來的。那么大的現代化工廠,空氣中沒有一絲煙塵,地下沒有一處污水,周圍是密密麻麻的居民區,對群眾生活沒有絲毫影響。 “和人家相比,我們在環境保護治理方面差距太大了。”黃獻中說,我們確實應該把法律制定得更健全、針對性更強。圓明園是專門作為歷史遺跡開放和管理的,但是管理水平還不如羅馬大街上的歷史遺跡。我們要把城市發展、建設過程中的環境標準作為不能逾越的生態紅線嚴格守住,這是對子孫后代負責的重要表現。觸動了紅線怎么辦?要嚴格地處罰,修訂草案中有這個內容,即對未批先建的項目要嚴格地處罰,但處罰要更具體化。現給開發商、建筑商一點兒罰款的處理,對他們來說是“九牛一毛”。 “既然講紅線,就是決不能過。一旦過了,就要罰得讓他一輩子記住,不敢再去踩。”黃獻中強調。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陳秀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