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工作已啟動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企業要建立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保證生產條件持續符合規定。 通知指出,目前白酒生產仍存在一定的質量安全隱患,如個別地方白酒生產許可管理不嚴,企業存在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以液態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態法白酒、白酒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即“塑化劑”,以下簡稱塑化劑)污染及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等問題。 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已啟動 據食藥監管總局透露,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工作已啟動,明確將控制塑化劑指標等新問題列入審查細則,從原輔料到生產過程全環節質量安全控制,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審查細則修訂發布后,企業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換證時,必須遵照執行。目前,企業要嚴格按照白酒生產許可有關規定和條件組織生產,保證生產條件持續符合規定。不準倒賣、出租、出借白酒生產許可證,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生產許可證。 不準生產標注“特供”、“專供”等字樣白酒 通知要求,要切實控制白酒中塑化劑污染;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白酒;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加強白酒出廠檢驗。 通知特別提出,要嚴格規范白酒標簽,不準虛假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白酒,不準生產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的白酒。同時,企業要建立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或者授權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白酒質量安全。 嚴禁白酒生產許可證跨省轉移 通知強調,嚴禁白酒生產許可證的跨省轉移。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對不能持續滿足許可條件、不能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和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必須依法關停,強制退出。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開展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強調,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查處白酒生產銷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加工白酒的行為,嚴厲打擊使用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的黑窩點黑作坊。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作配合,組織聯合打擊行動,嚴肅查處大案要案。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郭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