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布《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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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網站22日公布了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該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商品現貨市場是指依法設立的,由買賣雙方進行公開的、經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現貨交易活動,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務功能的場所或互聯網交易平臺。商品現貨市場交易對象包括實物商品,以實物商品為標的的倉單、可轉讓提單等提貨憑證以及省級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交易對象。 規定稱,商品現貨市場交易可以采用協議交易、單向競價交易以及省級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交易方式。協議交易是指買賣雙方以實物商品交收為目的,采用協商等方式達成一致,約定立即交收或者在一定期限內交收的交易方式。單向競價交易是指一個買方(賣方)向市場提出申請,市場預先公告交易對象,多個賣方(買方)按照規定加價或者減價,在約定交易時間內達成一致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根據規定,商品現貨市場經營者采用現代信息化技術開展交易活動的,應當實時記錄商品倉儲、交易、交收、結算、支付等相關信息,采取措施保證相關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并保存五年以上。市場經營者不得開展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禁止的交易活動,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周利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