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無情棄女嬰 法官大義暖人心
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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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尹明生 丁異)10月29日,一陣鞭炮聲打破了市人民法院清晨的寧靜,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來到民一庭副庭長張翠華辦公室,給張庭長送來了一面錦旗“不辭辛苦執法為公,為民解憂兩袖清風”,在張庭長近日審結的一起案件中,這位老人家是作為孫女的監護人來申請孫女的生母黃某某失蹤的,案件最終以老人的撤訴結案。 老人的孫女今年十三歲,尚是一名小學六年級的小姑娘,她的父親打工時成為植物人于2008年去世,母親黃某某在她出生一個月后就離開了她,再也沒有回來,小姑娘只能跟隨沒有收入來源的祖父母相依為命。張法官審理過程中發現,只有被申請人的姓名,這位年邁的祖父不知道被申請人的其他任何信息,為了幫助這位老人家,張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帶著老人家去公安局戶籍科讓他能夠對著同名同姓者的照片逐一辯認,遺憾的是這位老人家早已記憶模糊,不能準確辯認出被申請人,并且不懂法律,想隨便指認一個同名同姓者來達到自已的目的,經過張法官耐心的解釋法律規定,老人認識到自已的錯誤及行為后果的嚴重性,主動告知張法官由于兒子與黃某某并沒有領取過結婚證,被申請人黃某某的姓名是他根據兒子的稱呼意會出來的名字,自已并不清楚地知道被申請人的姓名。經過一番耐心的勸導,老人最終撤回了自已的申請。 案件到此本已結束,直到老人為張庭長送來這面錦旗,大家才知道張法官面對這位沒有收入卻要獨自撫養孫女的七旬老人,從自已的收入里拿出了五百元救濟款送給老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