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旅游法》實施首日 旅游市場反映良好
20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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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長假第一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正式實施的日子,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辦公室(全國假日辦)當天公布的數據顯示,盡管加強監管使得國慶期間旅游線路報價普遍上漲,然而“黃金周”的國內旅游市場依舊不減繁榮。 據全國假日辦公布的數據,截至10月1日17時,全國納入監測的122個直報景區共接待游客6669.12萬人次,同比增長24.11%;門票收入15246.86萬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5.76%。 隨著旅客涌向各大風景名勝區,賓館酒店紛紛爆滿。長沙、廣安、瑞金、嵩山少林、曲阜三孔等地客房出租率達到90%以上;南京、青島、西安、張家界、黃龍、云臺山等地客房出租率達到70%以上。 過去,一些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這種“零負團費”現象與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強迫購物現象已成為飽受詬病的旅游業“潛規則”。 10月1日實施的《旅游法》系中國旅游業首部綜合性法律。該法明確規定,對此前廣泛存在的導游強迫購物與“零負團費”等行為可處以30萬元或更高的罰款。 新規一出,多條國內和出境旅游線路的旅行社報價均較往年同期出現不同程度上漲。 據悉,大陸前往東南亞、臺灣等出境游目的地的組團報價漲幅最多超過100%,歐美線路平均漲幅則約為20%至30%;國內游的海南、云南線路亦有20%上下的漲幅。 “業內此前普遍認為今年十一黃金周境外出游的人數會有所下降,但從我們公司的情況看,業務量比去年增長了20%左右。”浙江省中青旅副總經理朱曉軍表示,國慶期間消費者出游的熱情并未降低。 中青旅市場部總監葛磊表示,《旅游法》促使旅行社之間競爭從價格競爭轉為產品質量的競爭,從長遠看對消費者有利。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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