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民生法規遭遇“落地難”
近年來,不少地方“開門立法”,制定出臺了一批服務民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立法數量顯著提升。但由于立法論證不充分、執法監督不嚴格、公民法律意識有差距等問題,仍有部分地方性法規在現實中難以執行,未能真正發揮惠及民生、服務百姓的作用。 從1994年起,北京市曾三次對養犬管理規定進行制定和調整。但直到現在,許多市民養犬仍然不登記、不交費。在上海、廣州、?、大連等城市,地方政府頒布的養犬管理條例大多面臨落地難,執行狀況令人堪憂。 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違規養犬人的處罰程序如下:把違規養犬人和犬只帶回派出所、做筆錄和取證、舉行聽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套程序走下來要出動十幾個民警,花費至少兩周時間。 2007年出臺的《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工作環境溫度在37攝氏度以上的,企業需向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實行區間為5月到9月。工作環境溫度在37到40攝氏度之間,補貼標準是勞動者每人每天5元到10元;40攝氏度以上每人每天有10元到20元補助。規定實施以來幾乎無人問津。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從2010年9月1起正式施行以來,所涉的15個管理部門只開出19張罰單。而廣州市城管委12319投訴服務專線一年內接到的控煙投訴就有1000多宗。 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被認定有四個方面規定不明確,難以執行,其中包括獎勵制度不明確、資金保障途徑不明確、缺乏垃圾分類與資源化的統一協調機制、市民對條文認同率低。 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的士司機可拒載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公共汽車、電車車內溫度高于26攝氏度時必須開啟空調設施降低溫度等;因未開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車輛堵塞的公路收費站,應當免費放行并開足通道……而許多市民和司機都不知道這些規定。 飽受爭議的“限塑令”在大部分地方都難以執行,除超市、賣場提供有償塑料袋外,農貿市場、面包店等場所仍提供免費塑料袋。 此外,2012年4月起發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目前在一些農村地區也無法實現。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陳秀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