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入境管理法主打服務牌更方便
20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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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于7月1日起實施。圍繞新法實施一系列熱點問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鄭百崗6月30日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進行了全面解讀。 去年出入境達4.3億人次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新法是在什么情況下制定的? 鄭百崗:我國現行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大多制定于十幾年前甚至二十幾年前。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出入境活動呈現“大進大出、快進快出”的局面。2012年,出境入境人員總數達4.3億人次,出境入境外國人為5435萬人次,與1980年相比分別增長35倍、37倍。現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需進一步健全出入境法律制度。 記者:當前我國出入境活動和出入境管理工作呈現什么特點? 鄭百崗:出入境數量快速發展,事由日趨多元化,便利往來需求凸顯。我國出入境人員總量年平均增長率在10%左右,且增長空間巨大;2012年內地居民因私出入境人數已占出入境總數的90%以上,便利人員往來仍是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主題。與對外交往和對外開放關聯更為緊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用凸顯。如對部分國家公民到我國實施免簽證政策;2004年頒布實施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等等,這一系列改革舉措需要在法律層面予以確認。 記者:新法明確將人體生物識別技術引入出境入境管理,出于什么樣的考量? 鄭百崗:人體生物識別信息承載著個人獨有信息,具有穩定性、永久性、唯一性獨特優勢。引入人體生物識別信息技術,不僅可以有效甄別出境入境人員身份,對加強出境入境管理、保障國家安全具有積極意義,有助于提高我國出入境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口岸通關效率,便利人員往來。 2005年開始,公安機關在出入境人員自愿的前提下采集其指紋信息,實現自助辦理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目前自愿備案指紋信息的出入境旅客數量已達400余萬。因此,新法規定經國務院批準,公安部、外交部根據出境入境管理需要,可以對留存出境入境人員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作出規定。強調以“經國務院批準”為前提,將確保人體生物識別信息存儲、使用安全,對公民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我公民出入境享專用通道 記者:在服務和便利人民群眾出境入境方面,新法有何新舉措? 鄭百崗:新法主要從3方面對服務和便利人民群眾出境入境作了規定: 為了便利本國公民通關,增強本國公民對國家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并為下一步繼續推出自助通關等便利提供法律授權,新法規定具備條件的口岸,應當為我國公民出入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將華僑在境內申請回國定居的受理機關由公安機關調整到僑務部門,進一步精簡審批環節。定居國外的我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我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定居國外的我國公民在境內辦理教育、醫療、社會保險等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此規定解決了華僑因為在國內無戶口和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難的問題。 記者:目前我國正逐步從“移民輸出國”向“移民輸出國和輸入國”發展,新法如何加強對“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的防范和管理? 鄭百崗:新法從加強源頭防范、完善境內管理措施等方面入手,更為有效地應對“三非”外國人問題:嚴格簽證簽發制度,規范單位或者個人邀請外國人來華行為,明確不予簽發簽證和不準入境情形;加強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規范來華外國人停留居留證件辦理、住宿登記和日常查驗等制度;規范外國人在華工作管理。同時還規定了調查、遣返“三非”人員的措施和法律責任。 嚴格規定保護出入境權益 記者:新法在防范和查處各類違反出入境管理行為方面有何規定? 鄭百崗:新法構建了較為完整的出入境強制措施體系,包括拘留審查、限制活動范圍、遣送出境等措施,對各類出入境證件的宣布作廢、無效和注銷、收繳作了統一規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適當提高了處罰幅度,有的還增設了拘留處罰;進一步完善了當場處罰和當場收繳制度,以提高執法效率。與此同時,新法對各類執法行為的條件、程序等作了更為嚴格的規定,更加強調對出入境人員權益的保護。 記者:新法施行后,還將制定哪些配套行政法規? 鄭百崗:按照規劃,以出境入境管理法為上位法,將有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規。目前,正在推進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中國公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的起草、修訂工作。其中,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有望于近期出臺,取代現行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記者:公安機關如何確保新法實施? 鄭百崗:除做好配套行政法規起草外,公安機關還積極做好配套規范性文件、新法宣傳、培訓、信息系統改造等各項工作。要認真配合新法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廢、改、立工作。部署開展全國各級公安機關新法學習培訓工作,做到出入境管理民警人人必訓,準確掌握新法要求和規定。 同時,根據新法要求,對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和邊防檢查信息系統進行調整和改造。組織好新法宣傳工作,采取多種方式,介紹新法在簡化出入境手續、方便中外人員往來、維護國家出入境秩序等方面的新舉措和新變化。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陳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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