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可選專用通道
20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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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對人們的出境入境活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規定。 看點1:綠色通道 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今后,中國公民在辦理出入境手續時,可選擇專用通道,通過通道所需的時間將大大縮短。 看點2:留存指紋 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經國務院批準,公安部、外交部根據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對留存出境入境人員的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作出規定,確保指紋信息存儲、使用安全,對公民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應當提交本人的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以及申請事由相關材料,并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 看點3:華僑身份 由于華僑在國內無戶口和居民身份證,而以前的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華僑在國內可以憑本人護照證明其身份,其在國內工作、生活等均受到一定影響。 為解決華僑證明身份難的問題,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 看點4:“綠卡”制度 出境入境管理法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綠卡”制度,規定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并明確了外國人可以憑永久居留證在中國境內居留和工作,憑本人的護照和永久居留證件出境入境。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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