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九項措施抓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
2006年是全國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建設年,市公安局以此為契機,采取扎實措施,全面推進公安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在全市公安機關迅速掀起了“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的熱潮。近日,該局研究出臺了《全市公安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實施意見》,從九個方面狠抓基層所隊正規化建設。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正規化。完善隊伍狀況定期分析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長效機制,年內,啟動基層所隊黨組織“先鋒工程”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開展學習貫徹黨章活動,為公安工作提供強大政治動力;加強公安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好榮譽室、健身房、圖書室等場所,經常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警營文化活動,活躍警營文化生活。 二是組織機構正規化。按照“做精中層、做強基層”的總體思路,建立警力下沉工作機制,新招錄一批新警充實到基層,確保農村派出所不少于6人,中心派出所不少于10人。年內,基層一線實有警力占全市公安機關總警力的85%以上,基層派出所實有警力占總警力45%以上。新入警員在基層工作不滿3年的一律不得到機關工作;沒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進入局領導班子必須有基層所隊長工作經歷;基層所隊長必須經過三長學校培訓、獲得任職資格證書。 三是教育訓練正規化。認真落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完善訓練計劃、落實訓練制度;建立練兵保障機制,訓練經費列入經費預算;每個民警每年參加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訓,每周不少于半天的自學;把處置突發事件、信息化應用及人口管理、做群眾工作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完善練兵約束機制,對基層所隊民警的訓練情況進行全面考核,確保合符條件的民警練兵測試合格率100%。 四是內務管理正規化。從民警基本的行為準則抓起,建立健全公安機關內務衛生、日常制度、值班備勤、安全防衛等內務管理制度規范;進一步規范民警警容風紀和行為舉止,建立規范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完成全市所隊的外觀制式的統一工作;搞好所隊內部環境的綠化美化;窗口單位統一設置群眾接待室,提供辦事指南,配備必要的服務設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五是執法執勤正規化。明確區分執法崗位和非執法崗位,嚴禁非執法主體參與執法;完善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個案評判制度、涉法信訪督辦制度,落實首接責任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以110為依托的預警、指揮、預案、處置、保障體系為基本框架的應急反應機制,保證警令暢通,令行禁止。 六是考核考評正規化。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分解落實工作責任,統籌規劃、科學安排檢查、考核和評比活動;將考核結果作為民警調整職務、銜級、崗位和獎勵、培訓、辭退的重要依據;認真組織實施等級考評工作。年內,全市公安機關一、二級派出所要達到派出所總數的25%以上;責任區刑警中隊在全面達標的基礎上,增加1-2個一、二級中隊;三級以上派出所要占全市派出所總數的80%以上。 七是表彰獎勵正規化。進一步規范表彰獎勵項目、程序和審批權限,不斷促進表彰獎勵工作的規范化建設,確保表彰獎勵質量;扎實開展“創人民滿意”和“立功創模”活動,努力提升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的整體素質;及時表彰宣傳先進典型,切實增強民警的認同感、榮譽感和凝聚力;表彰獎勵向基層傾斜,基層所隊和一線部門受表彰獎勵的民警不少于表彰民警總數的90%。 八是監督制約正規化。認真執行《兩個條例》,堅持不懈地抓好“五條禁令”、“三條鐵規”和“廉潔從警退休金”的貫徹落實;完善落實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各項措施;認真落實“三個報告評議”制度,繼續推行實施警務公開制度,切實增強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堅持完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離任審計制度;抓好基層站所作風建設。年內,爭取更多的基層所隊入選泰興“三十佳”、泰州“五十佳”和“基層站所作風建設先進單位”。 九是警務保障正規化。積極爭取財政部門落實相關經費保障,切實解決派出所經費不足的問題;加大對基層所隊裝備建設的投入,按標準配齊個人防護裝備;加強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年內,農村派出所每所計算機擁有量不少于4臺;基層所隊民警數字身份證達80%以上;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密切警民關系的新途徑、新辦法;繼續密切與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聯系溝通,增進理解,樹立良好形象;加強宣傳陣地的建設,深化人民滿意創建活動;進一步抓好從優待警措施的貫徹落實,堅持從政治、工作、生活、學習等方面全方位關心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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