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不成反搶金 糊涂青年鋃鐺入獄
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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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打算打狗賣錢,中途卻被女主人發現,在廝打過程中,竟臨時起意棄狗強搶金器。近日,兩青年因搶劫罪被泰興法院判處刑罰。
大吳(化名)和小吳(化名)是同村好友,自2012年以來,二人多次打狗賣錢,并約定,由大吳駕駛摩托車載小吳,發現目標后由小吳持弩射狗并下車拿狗。 2012年9月7日,大吳載小吳在一處地段游蕩時發現一只黑狗,小吳持弩射中黑狗,黑狗叫喚著掙扎至死。大吳負責看風,小吳下車取狗。在取狗過程中,小吳與聽到狗叫趕來的狗的主人杜某發生了沖突,小吳遂對其拳打腳踢,杜某用鐵鍬還擊小吳。小吳見偷狗不成,臨時起意,趁機將杜某脖子上的金項鏈強行拽下,隨后坐大吳的車逃跑。10月15日,兩人被公安機關逮捕。 法院經審理認定,大吳、小吳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且盜狗搶狗行為系共同犯罪,依法應分別予以懲處;大吳未主導搶劫犯意的形成,也未對被害人實施暴力,屬犯罪未遂。 法院最終以搶劫罪判處小吳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處罰金一萬五千元;判處大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處罰金一千元。(劉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