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援中心辦理首例偵查階段援助案
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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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焦國生 謝凡)新春伊始,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首個由市公安局指定的刑事辯護案件。這是在新《刑事訴訟法》正式實施后,我市法援中心首次承辦的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援助的刑事辯護第一案。 犯罪嫌疑人朱某涉嫌故意殺人案,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但他沒有委托辯護人。根據2013年1月1日實施的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的規定,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公安機關來函后,為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市法援中心立即為其辦理法律援助手續,并指派了辦案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律師參與辯護,在維護法律尊嚴與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提供法律幫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