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來了 車主扎堆摘牌照框
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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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高卉妍)新交規針對車牌的安裝有嚴格規定,近日,很多車主由于對牌照框、固封螺絲安裝規定理解不清,為免受處罰扎堆摘除車牌架。
摘除車牌以免受罰
昨天上午,記者在市車管所、汽修店門前看到,路邊停滿等待摘除牌照架的車輛,不少車主正排隊補裝固封螺絲。汽修店的工作人員介紹,最近他們每天都要拆卸20多副車牌架,安裝符合規定的固封螺絲。
“新交規實施后,不按規定安裝牌照可能處以最高12分的重罰。”正在排隊的王女士說,剛開始,總認為只要不故意遮擋車牌,就不會被罰。可是,眼見著身邊的朋友紛紛開始購買固封裝置,并且聽說交警開始上路檢查,她才著急趕來。
半成車牌懸掛不合規定
新交規對車牌的懸掛有嚴格規定,那么,我市有多少車輛符合要求呢?記者隨即進行走訪調查。
在市區國慶路與鼓樓路交叉口附近,記者察看了過往車輛,發現至少有半成車輛都未配齊號牌固封,還有部分車牌照框架上面印有諸如“一路平安”、“一路順風”、某某汽車4S店及其號碼等字樣。
記者隨機采訪了10位車主,2位車主表示不知道新交規,更別提有關車牌的規定;5位車主認為,新交規實施后,應該有段緩沖期,不至于這么快受罰;剩下的3位車主則因為工作忙,時間緊,還沒來得及購買固封裝置。
正確安裝固封裝置
交管部門介紹,每副機動車車牌應當配置8個新式的車牌固封裝置,除受車輛條件限制外,前后2個車牌的4個安裝孔均應當安裝固封裝置。如果車輛條件受限制,比如前號牌安裝位置為懸空狀,只需安裝上面兩個固封裝置。新交規中,涉牌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規定是: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記12分。
雖然,固定牌照的輔助框架可以保留,但是車牌架內側邊緣距離機動車登記編號字符邊緣應大于5毫米,同時不得使用可拆卸活動號牌架和可翻轉車牌架。車牌架外框不得帶有標志、字母、裝飾圖案。
交管部門建議,車主最好選擇固封裝置固定牌照,這種固封裝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固封扣蓋組成,這種螺絲只進不出使用不銹鋼材料制作,既能有效防止擅自拆裝牌照、車牌被盜,也更加便于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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