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 父子同獲刑
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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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下午,市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周某父子職務侵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在上海振華有限公司當駕駛員,2008年到今年5月期間,利用本單位安排其駕車運輸貨物的職務之便,違反公司規定,將油箱里多余的柴油非法占為己有,由其父進行銷贓,共得款1萬多元,所得贓款用于家庭開支。案發后,公安機關從其家中查獲尚未銷贓的柴油1100公斤,價值近萬元。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周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被告人周父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