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打電話、未使用安全帶將被處罰
201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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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姝文)11月12日下午,記者從市交巡警大隊了解到,我市從11月19日起,將正式使用電子監控設備對駕駛人、乘坐人員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機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根據江蘇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監控設備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我市將于2012年11月19日開始對以下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一是“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等違法行為,處以五十元罰款。二是“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以一百元罰款。 目前,我市已在全市范圍內設置抓拍“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違法行為的點位34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