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印件加簽注 防止盜用身份
(記者 高卉妍)日常生活中,不論是買房、租房,還是辦理銀行業務、出國旅游,都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然而在毫不設防的情況下,身份證復印件也會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警方提醒,復印件上標注詳細用途,日后若有意外發生,可以通過查對筆跡、認定責任。 10月30日上午,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大多數人表示,沒有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加標注的習慣。“辦理身份證10多年,交過很多復印件,從沒聽說要加標注。”市民張女士在一家旅行社上班,為減少麻煩,每次復印身份證時,她都會多復幾張隨身帶。 近年來,身份證被盜用案件時有發生,有的被盜用辦理信用卡,瀟灑消費透支;有的被不法分子拿來冒充身份;還有的被用來安裝電話和購買手機卡等。曾有市民因為身份證復印件被人盜用辦理信用卡,被銀行告知有不良信用記錄,無法辦理貸款。 這類案件的發生,一方面由于部分市民沒有妥善保管好身份證,導致身份證件丟失,被不法分子盜用;另一方面是身份證復印件的流失。 “市民在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時,加上簽注,日后若發生意外,可以通過查對筆跡、認定責任。”警方提醒市民,加標注需要注意的是:簽注內容越細越好,要注明復印件的用途,但不要遮住身份證號和姓名;部分筆畫與身份證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觸;通常寫三行,每一行后面一定要畫上橫線,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最好用藍色圓珠筆或藍色簽字筆在復印件上標出簽注。另外,如果丟棄身份證復印件,一定要將其撕毀。 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加上簽注,是否真能讓本人免責?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江蘇濟恒律師事務所常國進律師,他表示,這個辦法可行。 “從法律意義上,身份證復印件并無效力,但加上簽注仍有必要。”常國進說,“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加簽注,是本人對這個身份證復印件在使用范圍上進行了授權,如果被用作其他用途,身份證持有人可免于承擔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