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橋法庭:“三字經”巧審案
201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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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橋法庭在民生案件的審理中,從維護當事人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出發,用“情、和、實”三字方針妥善處理民生案件,公正高效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未發生人為的涉訴信訪上訪案件,服判息訴率達96.46%,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抓住一個“情”字,盡力感化。在涉民生案件尤其是鄰里糾紛、勞動糾紛、贍養糾紛等案件的審理中,該庭注重把握當事人的思想動態,與當事人進行親情溝通,做到情理相融、情法相融,有效鈍化當事人之間的對抗。同時積極邀請當事人的親戚朋友、單位同事、基層組織人員等參與疏導,有針對性地發揮外圍作用,做到以情感人、以情動人,促進案結事了。 突出一個“和”字,全力調解。該庭結合涉民生案件特點切實加大調解力度,將調解工作貫穿于立案、送達、證據交換、庭審、審后釋疑等各個環節;實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訴訟調解的“三調聯動”,積極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積極探索以案析理、位置互換、邀請協助調解等有效方法,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 扭住一個“實”字,確保效果。做好便民利民服務工作,對一些涉民生案件當事人交通不便、年老體衰等特點,上門做好訴訟服務,不定期組織巡回審理,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在秋收農忙時節,將法庭搬進群眾家中,開到田間地頭,切實方便群眾訴訟、減輕群眾訟累。對于已審結的涉民生案件,注重回訪,想方設法勸服當事人自覺履行義務,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