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區矯正具體實施意見出臺
2012-09-15
瀏覽次數:
大中小
(記者 周冰 通訊員 黃金明 戴海波)為進一步規范社區矯正工作,加強和創新特殊人群管理,今年3月,《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正式實施。日前,市司法局牽頭與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針對《辦法》執行過程中的協調、配合、監督等十個方面問題,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所謂社區矯正,就是讓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在社區中執行刑罰,是一種不使罪犯與社會隔離并利用社區資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意在矯正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主要針對假釋、監(所)外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等罪犯進行針對性教育改造的手段和方法。而我國在此前并沒有全國性的有關社區矯治的法律規范,只有一些地方性的規范。此次《社區矯正實施辦法》(下簡稱《辦法》)出臺,是對去年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相關內容的細化,也與近幾年中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一脈相承。 據了解,此實施意見嚴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八)》和《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在執行過程中的實際,就工作中提請撤銷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看守所與司法行政機關的銜接、公安機關協助司法行政機關執行、被剝奪政治權利罪犯的移交、社區服刑人員脫管追查、對社區服刑人員治安處罰、信息互通、人民法院對收監執行法律文書移交、調查評估、檢察院對社區矯正工作執法活動的監督十大項問題,針對性的提出了解決辦法。 實施意見還進一步明確了司法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各自擔負的職責,指定各部門具體聯絡人員,同時也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在特殊人群管理過程中互相銜接配合的要求和工作流程,讓程序透明化、制度化,讓執行格式化、規范化,確保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工作高效優質,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杜絕脫管漏管現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