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依法搬遷一動遷戶
201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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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下午,市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化肥廠西片宿舍區最后一住戶進行司法搬遷,從而保障了北片區改造工程的順利實施。 下午三點,在相關部門單位的支持配合下,市人民法院組織精干力量對鼓樓北路北延地塊原化肥廠西片職工宿舍房進行了搬遷,經過2個小時的緊張工作,該戶相關人員得到了妥善安置,房屋順利拆除。 據了解,孫某是原化肥廠職工,住在原化肥廠面積約25平方米左右的公房宿舍區,并私自搭建了約10平方米的小屋。走進這戶住戶的家中,記者看到屋子里面臟亂無序,不到25平米的小屋被隔成了前后兩間,放有兩張床鋪,顯得特別擁擠,失去了居住的基本條件。 2007年,隨著鼓樓北路北延工程的建設,這里被列入2007年度拆遷計劃。至2012年8月份,僅剩一戶未動遷,影響了整個北片地區建設。在拆遷工作人員多次做工作無果的情況下,濟川街道向市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搬遷。市人民法院嚴格按照程序立案、聽證,經過大量細致的宣傳、解釋和調解工作,該戶仍不配合,只能依法搬遷。隨后,濟川街道考慮其家庭特殊原因,幫助安排了兩間60多平米的過渡房,并置辦了部分日常生活用品。 【編后】眼下,2012年度城區房屋征收工作已經啟動,廣大市民盼望已久的一些老地段改造工程也將隨之展開。但是,近兩年來,由于極少數動遷戶的影響,還有個別地塊動遷沒有完全到位,既影響了城市改造工程進程,也影響了更多動遷戶的回遷時間。從自身來講,也沒有對這幾個動遷戶帶來什么好處。 究其原因,極少數動遷戶以困難為由,漫天要價,阻擾動遷。應該明確的是,征用歸征用,解決困難歸解決困難。按照國家拆遷條例,依法、陽光、和諧,需要所有拆遷戶的共同努力,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大的公平和正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