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對娛樂場所經營業主進行法律法規培訓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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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經營業主法律法規培訓現場) 3月30日,泰興市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召集28家娛樂場所經營業主進行了新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學習和培訓,并現場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大隊長季雪龍就《條例》內容作了詳細解讀,分管局長韓紀平發表講話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培訓先是簡述了《條例》共六章五十八條的具體規定,再重點講解了第三章“經營”、第四章“監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責任”的相關內容,突出了《條例》規定的禁止類內容和禁止類行為及其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條例》解讀完畢后,季雪龍還就娛樂場所現場執法檢查12大事項和現場執法檢查6大要點進行了具體介紹,詳細解析娛樂場所現場檢查的范圍、對象、法律依據及取證等方面的內容。 培訓結束前,分管局長韓紀平作了講話,就進一步加強娛樂場所的管理,加快娛樂場所轉型升級,促進娛樂場所有序、規范經營,對各位業主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是高度重視,思想認識要統一;二是依法依規,守法經營不逾矩;三是防患未然,場所安全不出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