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期(2009年8月24日)(市氣象局)
2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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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市氣象局服務承諾
【部門簡介】
泰興氣象局負責泰興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工作,為國家建設和社會活動提供氣象管理保障和服務。主要職責是: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并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御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預警信號、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御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設施的設計審核、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定期檢測、雷電災害調查及事故鑒定等工作;負責施放氣球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的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氣象局現設有業務科、行政許可服務科兩個科室和一個直屬事業單位:泰興市防雷安全管理中心,在職人員10人。 【服務承諾】 1.“96121”氣象自動答詢系統為群眾提供24小時氣象答詢服務,密切監視天氣變化,及時更新“96121”自動答詢系統的氣象服務信息。 2.一般天氣的預報做到及時、準確。晴、雨預報的年平均準確率不低于80%。 3.防雷裝置設計審核4個工作日辦結。 4.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審核4個工作日辦結。 5.符合施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系留氣球活動作業條件的,隨到隨辦。 6.新建、擴建、改建的建(構)筑物工程防雷設施施工監督及竣工驗收,隱蔽工程部分,在檢測環境許可的環境下,預約后一個工作日內到場檢測;整體竣工部分,在檢測環境許可的環境下預約后三個工作日內到場驗收;總體驗收合格后,七個工作日內出齊驗收報告,并由專人通知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領取驗收報告。 7.按照技術規范開展防雷裝置的定期檢測工作,保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向企業呈送防雷檢測報告。 8.防雷技術服務費按以下標準執行: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和防靜電檢測(弱電機房檢測按平方米,易燃、易爆場所按點檢測)由省物價局文件規定的80元/點和90元/點(平方米)統一下降為60元/點(平方米)收費;防雷設計施工圖紙審查技術服務費按0.1元/平方米收費;施工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按0.9元/平方米收費(對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一區四園土建項目按0.5元/平方米收費)。 9.對政策咨詢事項,涉及單個科室(單位)的,當日作出答復或辦結;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科室(單位)的,在2個工作日內由首問責任科室(單位)作出答復或辦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