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2009年6月22日)(財政局)
泰興市財政局服務承諾 【部門簡介】
【服務承諾】
2.嚴格按照預算管理規定編制、審核、批復部門預算和追加預算經費。
3.按照財政集中支付制度規定撥付財政資金,手續齊全,隨到隨辦。
4.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核,符合一般增值稅退稅范圍的,正式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上報泰州市財政局復審。
5.凡符合行政事業單位票據領、繳、銷要求的,隨到隨辦。
6.符合政府采購規定的,在手續齊全的條件下,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項目在30日內、競爭性談判項目在15日內、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在7日內、詢價項目在5日內完成采購。協議供貨見單采購,采購資金支付手續審核隨到隨辦。
7.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審批,在出國任務批件等材料齊備的前提下,臨時出國人員在外的用匯隨到隨辦。
8.對政策咨詢事項,涉及單個科室(單位)的,當日作出答復或辦結;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科室(單位)的,在2個工作日內由首問責任科室(單位)作出答復或辦結;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科室(單位)、兩位以上分管局長的,最遲在3個工作日內由首問責任科室(單位)作出答復或辦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