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服務承諾
【部門簡介】
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和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或省、泰州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以及市容管理科、環衛管理科(合署辦公)等6個職能科室。下設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泰興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泰興市路燈管理所(至今未建立),另有泰興市公安局駐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治安辦公室。
【服務承諾】
1.推行首問負責。對屬于自己工作職責范圍的,第一接待人為第一責任人。對不屬于自己工作職責范圍的,第一接待人要及時告知承辦部門及聯系方式,指明辦理途徑,熱心為群眾服務。
2.嚴格限時辦結。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建筑垃圾處置許可,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市區臨時占道及其他公共場地擺攤經營許可,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3.提高城管效能。違法建設,接到舉報后4小時內到現場查處;流動攤點,1小時內到達現場查處;主干道兩側的城市 “牛皮癬”,發現后24小時內清除;損壞綠化,1小時內到場查處。積存垃圾,職責范圍內的,24小時內清運處置完畢;直管公廁化糞池滿溢,12小時內解決。
4.善待群眾訴求。認真辦理群眾來電、來信、來訪、投訴,市容管理一般事項2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回復當事人;規劃管理一般事項7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回復當事人;特殊事項限期辦結,急辦事項隨時辦結;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按期辦結,及時面答。
5.規范執法行為。城管執法人員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識,持證上崗,文明執法,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嚴格執行城管“五條禁令”,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6.推進政務公開。將各類行政審批、行政許可項目,采取發布公告、網上公布等多種形式,公開政策規定、辦事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序、辦理結果,實行“陽光操作”。依法及時公開政務信息,確保權力透明運行。
7.堅持規范收費。公開收費標準,嚴肅收費紀律,嚴格按物價部門核定的費種、范圍和標準收費。
8.實行廉潔從政。干部職工廉潔奉公,不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不索取、收受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不接受服務對象的宴請。
9.此承諾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監督。舉報投訴電話:87613800、87600281、87633959,舉報投訴郵箱:txcgzfj@16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