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考社〔2011〕5號
各市自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中英教育測量學術交流中心下發的《關于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2011年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試交函字〔2011〕4號)和《關于全國青少年計算機考試(YNIT)2011年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試交函字〔2011〕5號)的精神,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省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以下簡稱NIT)和全國青少年計算機考試 (以下簡稱YNIT),做好2011年上述兩項證書的報名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試內容
(一)考試時間:2011年NIT和YNIT全國統考時間分別安排在上半年的3月19~27日、6月18~26日,下半年的9月17~25日、12月17~25日。為了規范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各市須在上述時間段內安排組織考試。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段內開考、且單次報考人數超過200人的,可向省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處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安排其他時段進行考試。
(二)考試內容: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中英教育測量學術交流中心的要求,結合我省的實際,現制訂我省2011年NIT 和YNIT考試計劃(附件1、附件2)。各市考辦及各NIT(YNIT)考點應根據考試計劃做好宣傳、培訓和考試工作。
二、考前事項
(一)報名工作
1.報名時間:NIT及YNIT上半年3月份考試的報名工作已截止,6月份考試的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30日;下半年9月份考試的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31日,12月份考試的報名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原則上報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對象及地點:(1)已參加NIT或YNIT培訓的考生在相應的NIT及YNIT考點辦理報名手續。(2)還未參加NIT或YNIT培訓的考生可在各市考辦或其指定的考點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要求:(1)參加NIT考試的考生報名時需持身份證或軍官證,現場采集照片,并在考點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表》上簽字確認。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或軍官證)參加考試。(2)參加YNIT考試的考生報名時無需照像或交照片。為了保證能夠順利領取獎牌,各考點除按要求采集必要的信息之外,還應準確登記考生的身份證號,對于已參加過YNIT考試的考生要為其登記以前考過的準考證號。
4.各市考辦及NIT、YNIT考點必須使用規定的報名系統做好報名工作(NIT通過在線報名網站http://59.151.28.177:8095/sged01reg/signupenter/default.aspx進行報名,YNIT使用單機版少兒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確保報考數據的準確完整。NIT及YNIT考試的準考證暫時仍使用系統自帶的打印程序,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二)申請考試
各考點在報名截止后應向市考辦申請組織考試,得到批準后,及時將數據向市考辦報送并通過“http://jsnit.njut.edun”網站進行在線數據傳送。市考辦將各考點的報考數據匯總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省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處申請組織考試(見附件3之表一、表二)。
(三)填寫表格
各考點在組織考生考試前,每NIT考生每模塊應按規范表格填寫《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過程式考核表》、《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作業設計評價表》各一份,并請已獲得NIT資格認證的教師簽字(蓋章)確認。每YNIT考生每模塊必須按規范填寫《過程式考核表》和《作業設計評價表》各一份(其中“操作基礎”模塊僅需《過程式考核表》),并請已獲得YNIT資格認證的教師簽字(蓋章)確認。NIT(含YNIT)考生的作業設計作品電子文檔應匯總刻錄以供審閱。接受社會考生報考的考點也應對考生完成上述考前評估要求。上述規范表格可在江蘇省NIT技術服務網中下載(http://jsnit.njut.edun)。
(四)教材供應
NIT及YNIT教材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指定發行,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全省的征訂、采購,到書后由各市考辦向考點或考生供應。各市將匯總后的NIT(含YNIT)教材征訂單(附件4)交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服務中心,如無特殊情況在20個工作日內供書。如遇全國教材版本調整,將以新版本為準。
(五)加強安全保密工作
1.各考點要認真學習《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管理規則》、《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上機考試考務規則》、《考生守則》和《監考人員守則》,嚴格按照《江蘇省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含YNIT)工作流程及規范》(附件5)的要求,認真做好考試的各項工作。
2.為保證國家考試的信譽和質量,各市必須堅決貫徹《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精神,加強對試卷運輸、保管、使用中的安全和保密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各類違紀、舞弊事件的發生。
3.各考點應加強考試領導,成立考試領導小組,由考點負責人(院校分管領導)任組長,考點主考任常務副組長,全面負責考試期間考點的各項工作。要選派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監考老師。凡參與培訓活動的教師不得參與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4.考前各考點要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嚴格遵守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考中事項
(一)考試期間各市考辦及各考點必須有專人值班,并制訂考試應急預案。各考點遇到問題應及時上報,且須將機考數據在服務器上備份并保留6個月備查。
(二)凡在縣(市、區)設立的考點,考試的各項工作必須在當地考辦的指導、監督下進行。
四、考后事項
(一)考試結束后,各考點須將試卷、考試系統盤、考試素材盤、加密狗等下發的考試資料以及考后產生的考場記錄表、缺考名單、實考情況統計表(附件3之表三)、《過程式考核表》、《作業設計評價表》等書面材料和考生信息庫、題簽考核結果文件、作業設計文件等,按指定目錄結構整理后刻成光盤(機考結果文件(*.ed)由考點保留6個月備查),上交市考辦集中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處。
(二)做好證書的發放與管理工作。各市在接到相關通知后應及時到省教育考試院履行交接手續、領取證書并向考點下發。各考點在拿到證書后要及時向考生發放,并提醒考生妥善保管證書。
(三)各市應加強對NIT及YNIT考點的動態管理。對一年內未能開展培訓及考試工作的考點,各市要查明原因并幫助其解決遇到的問題。如需取消其考點資格,市考辦須說明原因并報省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處。
五、關于證書及獎牌
(一) NIT依據不同的培訓內容,將所開考的模塊分為基礎應用類、專業應用類及專業類。考生經過過程式考核、作業設計及上機考試三個環節考試,都合格后方能取得NIT單項模塊證書。取得相應類別中3個(或以上)模塊證書的可獲得初、中、高級NIT證書。初、中、高級NIT證書的申報工作每年進行一次。需要申報的考生在當地考點登記,各考點匯總后填寫NIT等級證書申報表(附件6)交市考辦,各市在每年的4月底前交省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處,統一匯總后于5月底前上交中英教育測量學術交流中心,等級證書6月底前下發給考生。
(二)YNIT分模塊進行考試,根據培訓目標的不同共開設16個模塊,劃分為三個層次:基礎層、提高層及特長層。YNIT采用獎牌制度,獎牌的申請辦法采用學分制:銅牌6學分、銀牌12學分(至少獲得提高層的1個模塊證書)、金牌16學分(至少獲得特長層的1個模塊證書)。所有申請獎牌的考生必須已獲得操作基礎模塊證書且所有模塊證書上的上機考試成績和作品成績均在3分以上(含3分)。根據中英教育測量學術交流中心的要求,YNIT金、銀、銅牌每年申報一次,需要申報的考生在當地考點登記,各考點匯總后填寫YNIT獎牌證書申報表(附件7)交市考辦,各市在4月底前交省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處,統一匯總后于5月底前交中英教育測量學術交流中心,獎牌證書6月底前下發給考生。
附件:
1.2011年NIT考試計劃.doc
2.2011年YNIT考試計劃.doc
3.NIT(YNIT)考務工作時間安排表(含表一、二、三).doc
4.NIT(含YNIT)教材征訂單.doc
5.江蘇省NIT(含YNIT)工作流程及規范.doc
6.NIT等級證書申報表
7.YNIT獎牌證書申報表.xls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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