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劃定
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劃定各四星級高中錄取分數線同時公布 今年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堅持屬地招生原則。各市(區)普通高中學校在本市(區)范圍內招生。江蘇省泰州中學部分招生計劃面向四市招生。普通高中學校舉辦的國際班招生以本市(區)為主。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普通中專、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地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我市招生,應商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招生。 繼續執行公辦四星級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的招生政策,指標生招生計劃占統招生招生計劃的65%,指標生招生計劃按學生數均衡分配到本地各初中學校。指標生錄取在非指標統招生錄取后進行,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生分配數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一次錄取。 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為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數的30%,原招收比例低于30%的不再提高。 綜合素質評定與生物地理的等級對錄取有影響。綜合素質評定有一項為D的考生不得錄取四星級普通高中的統招生和師范類學校,有兩項為D的考生不得錄取三星級普通高中統招和四星級普通高中。地理、生物有一科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三星級普通高中統招及四星級普通高中。 尾分相同考生仍采取“同分跟進”辦法。普通高中錄取時,對尾分同分的考生,采取“同分跟進”辦法全部予以錄取。 繼續執行“錄取、建學籍、公示”三同步政策。普通高中錄取執行“錄取、建學籍、公示”三同步政策,普通高中每批次錄取后,同時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并通過泰州教育城域網向社會公示。 普通高中錄取仍實行征求志愿。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后,對中考成績在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上,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中征求志愿。 五年制高職嚴格按考生志愿錄取。五年制高職的特殊專業,投檔比例適當放寬。 《錄取通知書》統一寄發。錄取新生的《錄取通知書》由市教育局統一印制,招生學校根據市教育局提供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公章后,連同入學報到須知等相關材料,按市教育局要求,委托市郵政局統一寄發考生。 各市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為: 市區:594分 靖江:661分 泰興:646分 姜堰:651分 興化:530分 各四星高中錄取分數線一覽表
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采取“統一管理、集中錄取、分工協作”辦法,所有錄取工作通過局域網實施全過程計算機管理。市教育局建立錄取工作站,聯合各市(區)力量,共同實施錄取工作。錄取工作于6月26日開始。 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控制招生計劃,嚴格控制錄取分數線,嚴格禁止違規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新生應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開學后兩周內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且下一年不得報名參加升學考試。如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手續者,必須在開學后兩周內持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入學手續。 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蘇教基[2011]28號) 優化招生服務,開通錄取專用咨詢電話,為考生和家長釋疑解惑,咨詢電話為: 18994607851 18994607852 18994607853 18994607862 86356287 86356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