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泰興市普通高中招生簡章
| 根據《泰州市200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高中階段在校生不得報考。 二、填報志愿 今年普通高中各錄取批次實行平行學校志愿設置。志愿共六個批次:⑴泰興中學、黃橋中學、市一高統招(含各校指標生);⑵泰興中學、黃橋中學、市一高擇校,市二高、市三高、市四高統招;⑶師范;⑷市二高、市三高、市四高擇校,蔣華中學、橫垛中學統招,揚子江高中免費生(40人);⑸蔣華中學、橫垛中學擇校、民辦高中(揚子江高中、英特學校、泰州師專附中),職業高中單招班,五年制高職;⑹普通中專,職業學校。 各初中學校要認真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宣傳和組織工作,強化志愿填報的重要性和按志愿按分數錄取、無志愿不得錄取的嚴肅性,教育考生根據自己的學業成績及家庭經濟狀況慎重選填志愿。對只填報一所普通高中的學生,家長必須做出書面承諾,若未錄取后果自負。考生必須認真準確地填寫報考志愿表,志愿信息校核表必須由考生和家長簽字確認。考生志愿填報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填報志愿的時間:5月27日至5月30日。 三、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有關問題的通知》(蘇教財[2007]21號、蘇價費[2007]212號、蘇財綜[2007]38號)精神,普通高中必須在省規定的范圍內收費,擇校生在收取擇校費后,不再收取學費。各普通高中按下列幅度收取擇校費(擇校分數線內各分數段的收費細則由各學校自行確定):
四、考試工作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和口語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七門,其中思想品德、歷史同場分卷、分時發卷、開卷考試,其余學科閉卷考試。 所有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均需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計入升學總分。地理、生物考查成績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資格分,有一科不及格者不得錄取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統招。 考試分值:升學總分為79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英語含聽力和口語測試30分),物理、化學各100分,思想品德、歷史各50分,體育40分。 考試時間:英語口語測試、體育考試已于4月中旬進行,其它學科考試于6月15日—17日舉行。 五、錄取工作 1.錄取辦法:嚴格按招生計劃、招生批次以及考生志愿, 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尾分并列人數與招生計劃余額之差不超過該校該類招生計劃5名時,全部予以錄取;超過5名的首先根據考生語文、數學和英語三門學科總分,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三門學科總分相同,則根據語文、數學兩門學科總分按計劃錄取,如仍相同,則全部錄取。 2.錄取原則:(1) 綜合素質評價有一項為D的考生不得錄取四星級普通高中統招和師范,有兩項為D的考生不得錄取三星級普通高中統招。(2) 四星級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先模擬投檔確定非指標統招生投檔線,在線下按照考生志愿和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標,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指標生錄取最低分數線可低于非指標統招生投檔線30分,對沒有完成的分配指標轉入非指標統招生補錄。指標生必須具有本校學籍并至少在本校就讀初二、初三兩年。指標生預錄名單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家長和學生的監督。(3)普通高中不得突破招生計劃,不得交叉、重復錄取學生,不得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凡違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泰州市普通高中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不得取得高中學籍,不得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競賽和聯賽,不得享受教育行政部門的表彰、獎勵和資助,不準以應屆生資格參加學業水平測試和高考報名,不得發放高中畢業證書。 3.照顧錄取: 考生照顧錄取政策根據《泰州市2009年初中升學照顧錄取和加分辦法》執行。凡符合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必須填寫《泰州市200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照顧對象登記表》,在校園內公示一周,并出具可資證明材料,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確認。具備幾項照顧條件的考生,以其加分最多一項加分,不得累計加分。 本簡章由泰興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泰興市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