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州市2008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高中階段在校學生不得報考。 二、填報志愿 今年普通高中各錄取批次實行平行學校志愿設置。志愿共八個批次:⑴泰興中學、黃橋中學、市一高統招(含各校指標生);⑵泰興中學、黃橋中學、市一高擇校,市二高、市三高、黃橋中學分校統招;⑶師范;⑷市二高、市三高、黃橋中學分校擇校,農村普通高中統招;⑸農村普通高中擇校、民辦高中;⑹職教中心校單招班;⑺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⑻職業學校。 各初中學校要認真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宣傳和組織工作,教育考生根據自己的學業成績及家庭經濟狀況慎重選填志愿。志愿信息采集后打印的志愿校核表必須由考生和家長簽字確認。考生志愿填報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填報志愿的時間:5月27日至5月30日。 三、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有關問題的通知》(蘇教財〔2007〕21號、蘇價費〔2007〕212號、蘇財綜〔2007〕38號)精神,普通高中必須在省規定的范圍內收費,擇校生在收取擇校費后,不得再收取學費。各普通高中按下列幅度收取擇校費(擇校分數線內各分數段的收費細則由各校自定): 四、考試工作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英語口語與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七門,其中思想品德和歷史學科同場分卷、開卷考試,其余學科閉卷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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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
泰興中學 |
黃橋中學
市一高 |
市二高
市三高
黃橋中學分校 |
農村普通高中 |
民辦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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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價 |
23000元 |
18000元 |
15000元 |
10000元 |
物價部門審定的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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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價 |
不得突破省、市規定的3萬元標準 |
所有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均需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計入升學總分。已在初二年級舉行的地理、生物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資格分,即有一科不及格的考生不得錄取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統招。 考試分值:升學總分為81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英語含聽力部分25分、口語等級測試10分),物理120分,化學100分,思想品德50分、歷史50分,體育40分。 考試時間:英語口語測試、體育考試已于4月中、下旬進行,其它學科考試于6月16日—18日舉行。 五、錄取工作 1.錄取原則:(1) 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擇優錄取。(2) 綜合素質評價有兩項以上(含兩項)為D級不得錄取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和師范。(3)四星級普通高中指標生在非指標統招生錄取后,根據各初中指標分配數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所降分數不得低于非指標統招生投擋線20分。初中學校指標生必須具有本校學籍并至少在本校初二、初三連續就讀兩年。指標生預錄名單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家長和學生的監督。 2.錄取辦法:嚴格按招生計劃、招生批次以及考生志愿, 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招生學校不得突破招生計劃,不得交叉、重復錄取學生,不得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否則不得取得高中學籍,不準以應屆生資格參加學業水平測試和高考報名,不得發放高中畢業證書。 3.照顧錄取: 考生照顧錄取政策根據泰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泰州市2008年中考錄取加分辦法〉的通知》(泰教基〔2008〕19號)和泰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08年泰州市普通高中學校照顧錄取優秀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08〕3號)精神執行。凡符合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必須填寫《泰州市2008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照顧對象登記表》、《泰州市優秀學生運動員照顧錄取申請表》,并交驗原始證件及復印件,經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確認。符合幾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項照顧等級,照顧分數不能累加。 本簡章由泰興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泰興市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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