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出臺科技創新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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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泰興市科技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正式頒布實施,將有效地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培育壯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業,增強經濟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 《辦法》明確科技扶持資金以2011年500萬元為基數,以后市政府每年疊加投入,并實行滾動使用。根據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科技創新資金支持方式主要有:貸款貼息、科技金融和扶持上市、有償使用等方式。批準立項的項目資金由市財政局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并按項目合同和實施進度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 《辦法》規定,科技創新資金實施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在我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民營企業;重視科技創新工作,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和規范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 科技創新資金支持的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符合環境保護要求,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成熟度高、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產品附加值高、市場容量大、產業帶動性強、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有望形成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競爭能力的新興產業或高新技術產品群;優生支持國家、省資助和風險資本投資的重大科技孵化成果轉化項目,優先支持符合我市重點產業布局、重點推動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優先支持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孵化成功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