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委、市政府作出一項戰略決策:未來兩年,對新上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新興產業項目,投產后上繳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返還給企業;對新興產業項目優先申報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項目、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對新興產業企業和項目給予信貸傾斜,提高銀企對接資金到位率;對符合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重大項目優先安排土地,并在水、電、氣等方面優先保障。通過強有力的扶持,力爭年內新興產業規模達60億元,2011年規模超百億,其中以光伏產品為主的新能源產業達60億元;新材料和環保節能產業分別達20億元以上。
未來兩年,市委、市政府將著力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新興產業項目集聚,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和研發體系。加強與國內外大專院所和科研機構的合作,加快構建以產品為紐帶、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力爭在光伏產品、膜材料、非晶合金材料等領域建成3個以上省級或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引導和支持企業充分發揮現有研發平臺及技術、產品優勢,加大自主創新投入,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新興產業核心競爭力,力爭自主品牌產品份額占全部產品60%以上,在省級泰興經濟開發區逐步形成具有鮮明特色和影響力的光伏產業聚集區。
與此同時,堅持以產品為紐帶,以產業化為方向,著力圍繞新能源、新材料、環保節能產品等新興產業的系列化、規;a,通過高水平的 “引進來”與更大步伐的“走出去”相結合,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強化與國內外上下游企業的配套協作,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環保節能等產品的前伸后延,推進新興產業規;a。
我市將堅持突出新興產業鏈招商,加快引進一批有利于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的大項目落戶,重點抓好一批重大項目的實施,以大項目拉動和支撐新興產業迅速做大做強。在此基礎上,堅持以培大產業龍頭企業為關鍵,促進各類生產要素向新興產業龍頭企業集聚,支持和鼓勵企業加快戰略重組、合資合作、品牌建設和上市,力爭培育規模30億元以上的新興產業企業1家、10億元以上的2家、5億元以上的2家,1億元以上的10家,形成新興產業發展的梯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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